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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3-29    浏览次数:

  怎么写遗嘱?

  公民具有设立遗嘱、按照自己意愿处分财产的能力和资格。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遗嘱是重要的处分财产的民事活动,因而,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只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从事设立遗嘱这种重大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从事民事活动,但设立遗嘱的行为,与其身份密不可分,法律特别规定遗嘱行为不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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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有价证券和债权)。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会引起该部分内容失效。


  最常见的误区就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错误地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或者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再单独对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财产立遗嘱。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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