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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嘱继承律师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次数:

  北京遗嘱继承律师

  遗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遗嘱涵盖死者生前对其死后一切事务所作的预先处置和安排,包括政治、身份、财产、情感、道德等方面的内容。而专指狭义上的遗嘱,法律意义上的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并在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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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由于见证人的证明直接影响到遗嘱的效力,为保证这几种遗嘱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思和想法,《继承法》在本条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见证人、录音录像的作用在于,这些人证、物证能说明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是自己真实的意思,没有受到外来的影响,也没有受到威胁或者胁迫。这样的遗嘱才能明确它的效力。


  除了本条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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