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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要求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遗嘱的要求

  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由于见证人的证明直接影响到遗嘱的效力,为保证这几种遗嘱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思和想法,《继承法》在本条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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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本条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见证人、录音录像的作用在于,这些人证、物证能说明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是自己真实的意思,没有受到外来的影响,也没有受到威胁或者胁迫。这样的遗嘱才能明确它的效力。


  我们建议大家尽可能采用这些辅助的方式。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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