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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书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

  律师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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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他人见证外,其余三种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另外,口头遗嘱还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如果欠缺以上形式要件,会导致这三类遗嘱失效,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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