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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遗嘱范本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

  老人房产遗嘱范本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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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①、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②、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③、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④、被篡改的遗嘱;

  ⑤、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遗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内容合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遗嘱中要明确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身份信息。

  2. 要清楚的在遗嘱中写明想要处分的财产情况,要说明如何处置。

  3. 要清楚的写明受益人的姓名、身份信息。

  4. 遗嘱内容要清晰可辨认,错别字尽量不要超过3处。

  5. 遗嘱的最后要写明立遗嘱日期,以及立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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