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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该怎么写呢?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

  遗嘱该怎么写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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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立遗嘱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另一方面遗嘱中有明确的财产数量,可以避免存款或股票等财产因为继承人的不知道而流失。

 

  那么,公民应怎样立遗嘱呢?遗嘱怎么写?

  一、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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