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法医精神病鉴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相应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咨询中心为每一位需要立遗嘱人,预约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以保障所立遗嘱合法有效。
②声像资料(遗嘱视频鉴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增加新的遗嘱形式,录音录像遗嘱。
法律咨询中心为当事人立遗嘱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为保障其遗嘱的法律效力,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录音录像的立遗嘱过程做真实性、完整性的司法鉴定。为您所立的遗嘱双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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